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
传播淫秽物品的法律后果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三条和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。以下是具体的量刑标准:
1. 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:
不以牟利为目的,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2.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 :
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3. 加重处罚的情形 :
多次传播、入户传播、携带凶器传播、在公共场所传播淫秽物品,即使数额不大,也可能受到严厉处罚。
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,从重处罚。
4. 数额标准 :
传播淫秽物品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,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。
请注意,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案件的判决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判断。